对美关税,最新调整---陆家嘴金融网

对美关税,最新调整

   中国金融   2025-11-05 21:05:0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7.png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9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8.png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0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本文来源:中国金融

编辑:胡闻哲

责编:顾舒徐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3- 2017 CFIC.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 2013-2017 陆家嘴金融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287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