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助力农业强国建设,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2023年4月2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2023年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以“农险无忧”为主题开展2023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助力农业强国建设,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2023年4月2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发布《2023年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以“农险无忧”为主题开展2023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据了解,自2016年开展“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以来,郑商所累计支持开展“保险+期货”试点项目148个,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在助力农户抵御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种植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工作将继续进行完善优化,主要有三个重点支持方向,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域开展项目;二是发挥期货市场支农作用,优先支持创新优化“保险+期货”模式的项目;三是推动地方政府深度参与,优先支持财政协同联动的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分别为省级财政联合项目、县域(乡镇)覆盖项目和“新农提升计划”项目。
县域(乡镇)覆盖项目试点品种为苹果、红枣、糖料蔗、甜菜、花生,项目开展险种包括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收入险,试点区域为品种主产县。此类项目承保周期为3个月,保险目标价格为平值或适度虚值,除糖料蔗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4年2月28日,其他品种均不晚于2024年1月31日。收入险项目承保周期结合品种生长周期合理安排,结算采价期1-2个月,采价结束时间与保险到期时间一致,且须事先确定目标收入(或其确定方式),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3年11月30日。
根据通知,2023年郑商所将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农提升计划”专项项目,服务对象为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须在农业部门相关名录系统,合作社须为国家级合作社,项目品种为苹果、红枣、花生、糖料蔗、甜菜,项目险种为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数量共8个,全国范围内均可申请。此类项目承保周期2-5个月自主选择,保险目标价格应为平值或适度虚值,且须事先确定目标价格(或其确定方式),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4年1月31日。
多年来,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不断进行“增品、扩面、创新、优化”,将服务对象聚焦脱贫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管齐下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郑商所加大期货风险管理功能的普及力度,持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代意识、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识。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开展的花生项目,除脱贫户外参保对象均为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的规模户;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的苹果项目中,参保对象基本上均为家庭农场、合作社,有力助推了试点县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培育现代经营理念。
为支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郑商所计划与河南、山东、辽宁、广西、湖北等5省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涉及花生、苹果、糖料蔗、棉花与油菜籽等品种。
据了解,2022年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联合地方政府共建模式成效明显,推动财政资金常态化支持取得新进展。郑商所与河南、山东、广西、辽宁等省级政府部门联合发文部署试点建设,对接引入政府资金、强化项目组织保障,合力助推试点扩围。此外,新疆兵团、湖北等地开展的棉花价格保险试点均将棉花期货价格作为保险结算价(部分)计算依据。期货价格作为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价格因子,在新型农业保险中的应用日益增多,得到了地方政府、产业主体认可。
为了进一步鼓励项目保费来源获得常态化、机制化支持,2023年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对支持比例上限做了相应规定。其中,县域(乡镇)覆盖项目参保主体自缴保费应不低于项目单位保费预算的10%,“新农提升计划”项目参保主体自缴保费比例应不低于项目单位保费预算的15%,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自缴比例。郑商所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保费预算的50%;延长县、麦盖提县申请项目的,交易所支持比例上限为总保费预算的60%。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乡村振兴简报——东西部协作与定点帮扶专刊》刊发专题文章,介绍苹果“保险+期货”为静宁县探索出了一条“因地制宜、特色主题、金融赋能、产业振兴”的帮扶之路。2023年2月,“全国十佳农民”尤良英在阿拉尔市政府联合格林大华期货在京举办的“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会议上,对郑商所阿拉尔红枣项目予以肯定,表示该项目让枣农吃了“定心丸”。可以说,郑商所立足期货市场凝聚多方合力,通过“保险+期货”服务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成效愈发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