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询价队伍7个月翻6倍 违规投资者资格恐遭暂停
中证协最新数据显示,在中证协成功备案并获IPO网下询价资格的投资者已高达49686个,是去年7月底的5.81倍。面对这一惊人数据,相关管理部门终于要出手干预了。
据证券时报3日消息,中证协计划修订原来的相关管理规则,强化各推荐券商推荐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自律处罚体系,除设立网下新股申购黑名单外,还首次引入“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的处罚。
对比草案和既有细则后发现,草案中的修订重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券商推荐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门槛和日常管理;二是要求各推荐券商对自家推荐的询价对象定期自查;三是中证协将定期对询价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四是中证协将进一步完善对询价对象的自律处罚体系。
对于上述修订内容,中证协主要从三个方面作了说明,一是加强证券公司的推荐责任,二是完善自律处罚体系,三是实行网下投资者的注册管理。
加强券商推荐责任方面,一是要求券商建立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设定明确的推荐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建立审核决策机制、日常培训管理机制和定期复核机制,确保网下投资者的甄选、确定和调整符合内部规则和程序;二是券商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网下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推荐的网下投资者不符合基本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主动向协会和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三是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证券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券商在网下投资者选定和推荐工作中存在违反本细则规定情形的,协会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完善自律处罚方面,一是考虑到网下投资者是具有投资经验和定价能力的专业投资者,不能等同于网上投资者,应当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尽量避免或减少操作风险,协会的自律处罚体系应当体现“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思路;二是结合市场阶段性特点,修改原有的容错机制,增加了主承销商的核查责任,对网下投资者首次出现未申购、未缴款违规行为,网下投资者及时主动向主承销商报告,主承销商认定非主观故意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网下投资者一次容错;三是对于网下投资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协会将暂停其网下投资者资格,不再将其列入黑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