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每周五例会发布:通报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介绍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程序等。
通报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通报,证监会2015年第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2月2日到2月15日期间,证监会对46家券商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其两周的现场检查。
他指出,券商融资融券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券商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
正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业务指引
就公募基金发行产品投资新三板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证监会支持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鼓励公募基金将投资范围扩大到新三板股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业务指引,该指引仍在制定过程中,修改完善后将公开征求意见。
介绍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程序
张晓军3日表示,根据新修订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程序为:发行人先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沪深交易所进行预审,通过后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证监会根据预审的情况简化核准程序,形成核准意见后,由交易所发放核准批文。交易所将以适当方式公开预审机制安排,该安排近期发布。
下一步继续加强融资类业务监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4月3日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适当性管理,加强融资类业务监管,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促进融资类业务健康发展。